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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好手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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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十年《功德圆满》

    发表于 2011-5-24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加入好手网参加交流和讨论,本站为非商业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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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条:不得利用论坛漏洞进行任何违规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论坛有权对该帐号进行删除、屏蔽注册Email及IP地址段。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第四条:会员注册之后,请先花一定的时间熟悉一下各板块的管理规定,以免因此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

    第二章  发贴要求

    第五条 会员间禁止发表与本讨论区主题不符的贴子(讨论区主题请参阅论坛首页讨论区简介);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发到版务区,让坛主帮忙处理。
    第六条 会员不得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
    第七条 会员不得在各个版发表纯表情、符号、数字等灌水性回复。
    第八条 未经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形式广告。
    第九条 会员发帖时应注意措辞,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谩骂、语言攻击。
    第十条 禁止发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恐吓他人的言论,禁止在本论坛发布案件上访帖等可能给论坛带来不利影响的帖子。
    第十一条 会员应当尊重他人隐私,未经本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十二条 本规则为论坛管理主要依据。同时,各版面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可以在不与本规则基本原则相冲突的前提下补充其他规则作为实际应用的补充。
    第十三条 违反论坛规则的,版主、坛主视情节轻重有权转移、锁定或删除帖子,并相应的扣除积分,情节更严重者,版主有权给予禁言处罚,时间长短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处理。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在事务区公示后,视情节最高可以给予永久驱逐当事人的处罚。
    第十四条 如果对论坛管理或规则有建设性意见,或举报违规行为的(包括管理者和会员),都请到论坛事务区中发帖。
    第十五条 对违规注册的用户名和违反论坛发贴要求的行为,各分区版主有权在事务区违规公告中予以公示,并公告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到事务区开帖申诉。严禁对正常行使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的侮辱、诽谤等行为。违规后因对处罚不满而侮辱、诽谤管理人员的,对当事人永久驱逐。
    第十六条 本论坛规则,不仅针对具体用户名,对有证据证明是当事人及其所拥有的其他马甲具有同等效力。在当事人因故受到处罚时,其马甲一并受罚。
    第十七条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本论坛所有。
    第十八条 本论坛规则自2010年05月23日实施



    附件一:本论坛用户名注册规则


    ★本论坛用户名中,不得包含色情,暴力,宗教,国家领导人名,如果违反,论坛将会查封帐号。
    ★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及使用其照片作头像;
    ★不得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站点的名称注册用户名;
    ★不得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并恶意混淆视听;
    ★不得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不的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笔名;
    ★不得注册图形符号笔名。
    ★不得用有辱论坛里其他人的名字注册!
    ★会员用户名归个人所有,但是禁止用户名买卖、交易、交换。禁止一个用户名多人使用。
    ★鉴于这个论坛的实时性,我们无法浏览每一个帖子或是确认每个帖子的有效。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对帖子的内容进行监控,并不对张贴的帖子负任何责任。我们无法对帖子的正确,完全和有效做保证,也不对帖子的内容负责任。帖子所表达的是其作者的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或与论坛相关实体的论点。如果您发现了令人厌恶的内容,希望您马上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如果我们认为删除这些内容是必须的,我们将会在适当时候尽一切努力删除它。但这是一个手工操作的过程,所以请您明白也许我们无法立刻删除或修改一个特殊的帖子。
    ★在使用这项服务的时候,您要同意不张贴任何虚假的,诽谤性的,错误的,辱骂性的,粗俗的,令人厌恶的,猥亵的,亵渎性的,有色情倾向的,威胁性的,侵犯隐私的,或与任何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您还需同意不张贴任何侵犯版权的材料,除非版权属于您个人或属于本论坛。尽管我们不检查所有的帖子,并对任何帖子的内容不负责任,但是我们保留以任何理由或不需任何理由即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力。您应对您张贴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并同意不通过您张贴的内容对本论坛造成伤害。当您所张贴的内容引起任何投诉或法律纠纷时,我们保留公布您的身份(或任何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您的资料)的权力。请注意一切骗点性质广告,拉下线广告,连锁信件,金字塔方案及蛊惑性文章禁止在本论坛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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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1-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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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签到五年

    发表于 2011-5-30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1:}zippo 文化就是博大精深、 管理都那么到位。
                                                                       小z  太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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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29 2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正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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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9-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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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签到八年

    发表于 2013-3-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一看到这种东西就敏感了  这算是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咩   亦或   孕妇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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