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商厦打火机销售引发争议
http://client.joy.cn/flvplayer/1142734_1_0_1.swf在2010年3月16日(昨天就是315)的下午在天津市塘沽区金元宝商厦zippo专柜购买了两款打火机,一位40多岁的微微发福的女士接待的,当时强调问了是不是正宗的美国货,回答说是,很坚决。
所以朋友先去办事,顺便取钱交给我代买。在过了一个小时以后我到银台交了钱。回天津交付他打火机的同时,我向他提出了几个疑点和处理意见,他觉得挺有道理。于是委托我转天去商厦讨个说法。
17日我找到商厦,要求得到一些明确的答复。接待我的是四楼胡经理。当时我给他们讲了我的怀疑,理由如下:
一)包装粗糙。“龙族部落”是一款设计很精美的打火机,售价2180元。如此贵重的产品,居然连一个合适的、能舒服妥帖的让它躺在盒子里的包装也没有,只能让它翘起来斜刺刺的呆着,而且每次往外拿或装回盒子里对表面脆弱的镀金肯定会损伤。这是行货吗?美国人也太抠门了吧?连一个合适的包装也舍不得做?关于这一点我想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知识,普通百姓的生活常识即可提出质疑。
二) 打火机机芯。正品行货的机芯应该是字迹清晰、品质一贯的吧?因为都是模具大生产出来的东西,不能是一机一样。可是这俩火机的内芯字体、字形都不一样,一个清晰如工笔画,一个模糊如印象派。我去商厦前到网上查询了一下,上列网址是有关另外一只火机的评论。该款火机名叫:“唐草”。属于日韩版。奇怪了,我买的火机包装上明明写着产地——美国。怎么是属于日韩版?
三)打火机机芯内放备用火石的孔径问题:一个开孔干脆利落,一个开孔有毛边。而且上面所印刷的字体、字型、字号也都不一样。要是按照如此逻辑,是不是每一包火石、每一瓶打火机油也有不同的个性?也正是基于上述的这三个理由,我认为该两款打火机有水货、假货嫌疑。要求商场给一个可以摆得上台面的说法。
我当时边说边演示给商厦的胡经理,胡经理说他也不十分清楚有关打火机的事情,要给销售商打电话询问。期间,我曾多次提示他说,要对方提供完备的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有关产品的关单税单等等。这期间我一直在商厦的办公室等着对方的答案。将近俩个多小时过去了,对方一直没有拿出来一个可说的过去的说法或证明,来给这俩火机的合法身份来一个确认。最后借口说香港总代理那边已经下班,明天给我答复。
3月18日上午,胡经理给我打来电话说,经营者发来一个“声明”传真。内容的大概意思是说:本公司承诺,所有商品都是正品行货,如有偏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我听后感觉不满意——明摆着这是用自己证明自己的一纸文书糊弄过关。于是,我再次来到金元宝商厦要求看这份声明,营业员说经理不在。我上楼到了总经理办公室,要求见总经理。办公室人员说总经理不在,隔壁有专门处理投诉的部门,可以去那里。在那边一位50多岁的大姐接待了我,当她听说这个事情以后打电话叫来了四楼胡经理,胡经理来了以后还是这个态度,说他们商场相信这个声明,如果我不满意可以去走法律程序告他。
我当时既无奈又气愤,觉得一个有责任感的商厦是不该这么处理问题的。之后我到了塘沽区工商局的消协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来了商厦的三位负责售后的女职员和胡经理,在我重申本人的疑点并要求退货、补偿的发言之后,一位代表商厦发言的女士器宇轩昂、理直气壮的说出了她的四个论点:
第一, 销售商所有的进店、售卖手续都合法,也有产品的关单税单、进货发票等,只是出于商业机密而不便给我出示;
第二, 销售商说了,由于进货渠道不同,所以可能会在产品的包装和机芯上有些差异;
第三, 销售商说了,关于打火机是不能退换的,因为是属于特殊商品;
第四, 销售商也说了,他们要保有随时反诉的权利。
当时我听了真的也没有觉得很讶异,因为早在意料之中了。随即我根据她的发言做出了如下反驳(消协有文员做记录):
其一, 为什么17日那天我要求看到这些手续销售商、商厦都不能提供,转天也只传来一份声明?而当我投诉到消协的时手续又忽然一下子都全了?就算是对方拿出来了关单税单,上面有没有注明“龙族部落”“塘草”的名字?如果没有具体的名字和型号,有没有被冒名顶替的嫌疑?关单税单有没有附带的进货明细单?有没有注明该两款火机型号的进货税票?有没有美国方面发布的产品图册?对方无言……
其二, 据我从内部和网上了解到,ZIPPO在大陆只有一个总代理——香港碧基公司。销售商所言:不同的进货渠道是什么意思?我当时拿出摄像机录下了这段话:“我想请问您——不同的进货渠道是什么意思?请您回答!”对方不答,站起身拂袖而去。
其三, 金元宝商厦内部有没有“7日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允许退货”的承诺?如果对特殊商品有特殊规定,至少应在某个地方提示消费者——发票、柜台,可是没有。我去金元宝那边的销售商柜台前前后后也去了好几次,也拍摄了录像,根本就没有任何明示!那么所谓的“不退不换”就只是凭嘴说的吗?
其四, 希望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这个事情。也好给那些信赖金元宝商厦而在那里购买ZIPPO打火机的众多消费者和我的朋友一个满意的答复。由于双方当时未能达成调解,约定由消协出面继续调停。出于对金元宝来人所持的立场和观点,我觉得没有必要调停了,因为金元宝无视我的要求和证据,与销售商串通一气,用生硬的态度、简单的应对来搪塞消费者。而消协确实也没有什么实际的约束力和法制的强制力,最多也只是和稀泥。所以我只能依靠媒体和其他的相关部门来关注一下,希望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
在本月的20日,为了证明我的怀疑,我又托朋友从广州收罗到了一点证据——Zippo打火机的产品图册。这三本最近几年的产品图册内既没有“龙族部落”、“唐草”的名字,也没有图片,更没有什么新款产品设计理念方面的介绍。这么名贵的产品为什么不在产品图册上介绍(龙族部落2180元 唐草1280元)?美国人是最会做生意的,难道他们忘记了或者根本不知道有这样做的必要? 那位朋友也跟我透露了一些有关进商场经营方面的信息——每一种商品要进入商场都需要有一套手续:盖有红章的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授权资格证书等等;其中有一个最关键的证明,那就是所有的进口商品都要有国家海关开具的进口关单和税单。商家进场之前,就应该把这类手续和证明提前交到商厦备案。而在我17日去的那天,商场并没有直接拿出来,反倒是去找销售商索要。而那位自封为守法的经营者则说他要到香港去开具。
我在金元宝四楼办公室等了将近俩小时,直到接近下班没有开出来。转天18日上午只搞出来了一个“声明”,来证明自己的底气和产品血统。这是属于商厦的管理者胡经理的业务水平和基本常识比较差劲呢?还是另有隐情?再有,那位“声明”自己是卖行货的经营者在商厦经营可能也有段时间了。卖了那么多的商品,进货的发票或账目上有没有这两款机子?是从哪里进来的商品?按照那三位负责来谈判的一位女士所持观点,对我所提出的要求和疑点根本都不予以理睬,一个笼统的大理由——涉及有关商业秘密抵挡了一切。于是我追问,这些东西本来商厦内早就该有的,为什么在我17日那天说需要香港提供、转天也只来了一个声明?然后今天在消协这些东西一下子就冒出来了?现在,他即使提供出来了,我更要怀疑关单税单的合法性! “龙族部落”或“唐草”等日韩系列,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明证出它的售卖合法性,而被称之为水货。所以日韩版因合法性问题不能保值(更谈不上升值)、不能拿出来与Z友交流交换、不能得到正常的维护维修等等,所以被真正的Z迷们所不齿。
我不太会投诉,跑到了塘沽区质量监督局,那边的领导告诉我说,商业流通不归他们部门管辖,对口的是工商局。以前他们有管辖权时,曾经声势浩大的打过假。难道金元宝不知道该商品的假货几率很大?尤其是金元宝商厦紧贴着假货、水货泛滥的塘沽洋货市场,商厦就没有一点警惕性?对防止假货水货进入商厦就没有一点点的防范措施和防范意识?消费者提出质疑后商厦就仅凭一个声明就可以免责?商厦平时也是这样处理顾客的疑问吗?作为消费者不可能提供很明晰有利的凭据来证明买到的商品时假货、水货,因为所有的消费者都是弱势群体,所以国家才设立消协、12315、工商局等执法部门来平衡这个不对称的信息。消费者有质疑产品为假货的权利,而商家则有证明产品为真的义务!也只有这样才能把一些误解或真实还原,让消费者能够放心的消费。现在,本人根据国家消费者权益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向天津市塘沽区工商管理局提出了投诉,并希望对方能够提供出合理的、有效的证明(产品图册、关单、税单、进货发票、附带的产品明细、特殊商品不予以退货的明示等),假若对方不能证明所售卖产品的合法性,本人将依法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
在此我也恳请媒体予以关注并给予本人大力协助,以主持公正,维持法纪。 什么人都有~~~ :Z 天呢~~
这么做生意自毁门路。 我要是碰到这位顾客 我死的心都有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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