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我的帖子。谢谢,不必回复。 本帖最后由 新鸟 于 2011-5-4 01:41 编辑
作为巡查,我的任务就是尽量避免各位会员出现违规的帖子,隔了一天才看到,是我的失职,我向您道歉,帖子存在的意义并非只是对您二位的提醒,也是对其他会员的提醒,对于人身攻击的理解,相信各位会员都可以理解具体是指谁,还请您消消气,等气消了,再看帖子,会有不同的结果,新鸟自问没和您有任何的冲突,所以也没有必要去“为难”您,也请您多支持我的工作,谢谢
另,请楼主您先自律,各位都是平等的,似乎您没有理由让我们注意什么,谢谢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胜诉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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