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梦 发表于 2013-4-2 16:47

从“藏匿打火机”说开去——

2013年1月21日中午,一名韩国籍旅客将一只一次性打火机藏于领带结内,在通过广州白云机场安检时被查出。由于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藏匿违禁物品,安检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旅客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而就在这起事件发生的两天前,同样是在白云机场的安检通道内,旅客张某因在双脚脚踝上藏匿5只一次性打火机,被移交机场警方处理。而对于自己的行为,两人都表示知道打火机不能带上飞机。

其实,早前携带打火机、火柴登机并非一律禁止,只要乘客的情绪、理智没有失控,他携带的打火机、火柴也是安全的。但是在极端分子利用打火机、火柴等物品企图在航班上制造恐怖活动后,这类物品被列入“黑名单”。2008年3月7日,一架由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南航航班上发生一起试图炸毁飞机的恐怖袭击,嫌疑人的犯罪工具正是随身携带的汽油和打火机。

为了严防“万一”,同年4月8日,民航局颁布了“禁火令”,禁止旅客在手提和托运行李中夹带打火机和火柴。“禁火令”施行近5年来,大部分旅客都对此规定表示理解,并严格执行。在各地机场的安检通道前,都会放有限制物品箱,供旅客处理掉身上的打火机、火柴等相关违禁物品。但也有少数旅客明知道打火机、火柴是违禁品,却明知故犯,并想出各种方法伪装、藏匿、拆解打火机,希望“闯关成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相关规定,随身携带打火机登机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物品。如果旅客藏匿打火机的行为扰乱了机场秩序,还会换来牢狱之灾。2012年5月18日,刘某和朋友庞某将打火机拆解,由两人分别携带意图通过安检。上海虹桥机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刘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对庞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即使完全允许旅客携带打火机登机,但将其变成“凶器”的概率可能只有万分之一。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后,偶尔疏漏带上飞机的打火机,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概率恐怕更是微乎其微了。不过,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凑巧。

2009年6月6日,日本航空一架由大阪飞往台湾桃园机场的航班发生座位意外起火事件。经过一年半的调查和多次实验模拟后,台湾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确认是打火机不慎掉落在座椅间,被座椅螺帽挤压到点火装置且持续压住,使打火机点火并燃烧座椅。尽管这种“离奇”现象的发生概率不足百万分之一,可是一些微不足道的潜在破坏力,一旦发作起来,其攻坚灭顶的力量无物能御。打火机和火柴本是小而平常的东西,所以人们很容易忽视它们的存在,忽视它们的危险性。

“莫以恶小而为之”。小恶不惩,必成大恶,而民航安全却是容不得一丝一点的“恶”。维护民航安全不仅是民航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民航旅客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不仅是为了提高民航安全的系数,也是确保旅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此,请您自觉遵守民航各项法律规章,切勿明知是错,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清明假期将至,请好手网的朋友出行时,务必做到安全第一,不要违规携带各类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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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哥 发表于 2013-4-2 18:02

既然形成制度,就要遵守的,尽管zippo相对说安全些,但也别去尝试携带登机。

夏槑槑 发表于 2013-4-2 18:17

{:5_184:}还想叫人家从外面带个新火机回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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