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的中国人大都不敢挺身反抗歹徒?
一、反抗歹徒,不见得就是好人。这是个老掉牙的问题了,日本人打进中国才几百万,咱们民族几个亿,吐口水都把鬼子淹死了,咋就能举手投降,放任日军横冲直撞呢?说实话,不说「杀人」二字了,就是「暴力行使」,一般人,都得经过训练。不信?给你一把刀,前面抓只鸡来,你来割脖放血试试?鸡,也许敢下手的人多,但若是一只狗呢?换只猫呢?牵一头猪、牛、马、羊来呢?最终,给你一把白朗宁,捆来一个死刑犯,让你对著他的後心(甚至是後脑壳),开一枪呢?说到底,你要反抗一个疯狂杀人的歹徒,没有杀他的决心,焉谈「反抗」二字?二、杀人,岂是一件易事?我们当兵服役,军队教你就三件事:一、服从命令,二、服从命令,三、服从命令。
真拼命受训了,一百天,出了新兵训练中心,上级给你手上交把枪,你就能「痛快杀人」了?以前的台湾,真心备战对抗大陆的年头,部队要定时带去旁观「死刑犯枪决」。这种活动还常是不定时,不作预告,叫一个突击实施的。那些士兵,都服役多久了?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被拉到刑场,围观行刑的血腥场面,再是军人,也一样要反胃作呕,甚至要当场尿裤。我父亲说,枪决人犯,一把寻常手枪得了,可那场面偏偏都是拿的大来福,隔一定距离,碰地一声,非要把人身上打出一个大洞不行,喷出来的血,飘在空气中,隔多远都能闻见。那才是训练呢。训练你杀人。只因,正常的平凡人,没有如是的「杀戮能力」。三、说结论吧。能够反抗歹徒,举刀把歹徒砍死的人,不见得就是好人。
你得跟他们一样,杀人不眨眼,有杀人的天性,才能「不经训练」而完成那样的行为。下次你在公共场所,看到奋起抵抗杀人者的英雄,除非他是国家刻意培养出来的武装人员。
不然的话,听我句劝,别把他半夜领回家吃饭。作一个从「犯罪现场」尖叫窜逃,惊惶失措的平凡人,并不是耻辱。 没有武器 分析的头头是道,人在理智的时候是这样的,激怒做过这样的行为我感觉合理 确实有杀心又没有神经质的很少很少。
今天来了三个病人,一个精神病儿子用菜刀疯狂的砍了他妈不知多少刀(缝合的都晕头转向了),就是照头砍,他妈双手护头,结果导致双手和双侧前臂背侧砍的就像被放在案板上剁肉馅一样,前臂背侧肌及手上伸肌腱断成数截,多根掌骨,指骨骨折,左手小指伶仃将断,缝了几个小时医生就骂了几个小时。爷爷奶奶跑过来相救,当头一刀将爷爷砍翻在地,奶奶头中两刀,直至颅骨外板片状翘起,内板线型骨折形成气颅。好在均无生命危险。
其实现在除了真正精神病人以外,整个社会又何尝不是变的的焦躁神经质了。挺身而出难,现在出门能自保都在两说,溜边多走,闲气少有,适当示弱,不可争强。遇事只能多用奇门遁甲之风火雷电劈了。
但是刀真的砍向自己时.......才会知道自己会做哪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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